2013年我國畜禽良種項目申報要求
[ 時間:2012-08-10 點擊:4281 ]
依據《養殖業“十二五”良種工程建設規劃》,2013年全國畜禽良種工程將繼續向育種方面傾斜,重點支持畜禽新品種培育選育項目和畜禽原種場(核心育種場)建設,同時對具有基礎性、公益性的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場、保護區、基因庫、種畜禽質量檢測中心、遺傳評估中心、種公豬站、種公牛站等項目也予以支持。在品種布局上,為穩定牛羊肉生產發展,適當加大牛羊種畜場建設的支持力度。
(一)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場、保護區和基因庫
選項條件:重點支持列入《國家級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名錄》的138個畜禽品種資源(農業部公告第662號),適當兼顧國家公布的新發現資源(農業部公告第1325號)和部分列入省級保護名錄的瀕危品種,優先支持農業部公告第1058號和1587號公布的保種場、保護區和基因庫。
主要建設內容:改擴建標準畜禽保種舍,購置必備的儀器設備,更新畜禽品種保存設施設備等。
投資規模:每個保護場和保護區中央投資控制規模200萬元。國家級家畜基因庫改擴建中央投資控制規模為600萬元。
(二)種畜禽質量檢測中心和遺傳評估中心
選項條件:選擇基礎較好、種畜禽產業優勢明顯的區域建設種畜禽質量檢測中心,具體包括省部級生豬、肉牛、家禽等生產性能測定中心和奶牛DHI測定中心,以及國家級奶牛、肉牛等遺傳評估中心等。建設單位需具有相應的種畜禽測定、品性鑒定等業務能力和基礎,配備有相應技術人員,資產和財務狀況良好,運轉機制靈活,有較穩定的運行經費來源。遺傳評估中心具有相應收集、分析、整理種畜遺傳資料的技術力量。
主要建設內容:種畜禽質量檢測實驗室和畜禽測定舍建設,質量檢驗檢測必備的儀器設備購置;遺傳評估中心的基礎設施建設和儀器設備購置等。
投資規模:每個種畜禽質量檢測中心和家畜遺傳評估中心中央投資控制規模為300萬元。
(三)種公豬站和種公牛站
選項條件:種公豬站存欄種公豬50頭以上,取得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種公牛站存欄采精種公牛50頭以上(以農業部已公布牛號的公牛頭數為準),已開展種公牛后裔測定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以奶牛為主的種公牛站,有后裔測定成績的采精種公牛頭數在15頭以上),具有農業部發放的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并已經完成了轉企改制。
主要建設內容:種公畜飼養舍、精液等遺傳材料生產,以及質量檢測的基礎設施建設和儀器設備購置等。
投資規模:每個種公豬站中央投資控制規模150萬元左右,每個種公牛站中央投資控制規模400萬元左右。
(四)畜禽原種場(核心育種場)
畜禽原種場重點支持綜合實力強、發展后勁足、運轉機制活的種業企業,具有與項目品種對應的省級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主要建設內容為標準化畜禽圈舍改擴建,種畜禽生產性能測定、疫病監測凈化設備和其他必備儀器設備購置,以及必需的畜禽良種引進(引種不超過總投資的20%,中央投資不用于此項)等。生豬、奶牛、肉牛原種場中央投資控制規模為300萬元,羊、家禽和其它畜種中央投資控制規模為200萬元。各畜種具體的選項條件如下:
1.生豬。根據《全國生豬遺傳改良計劃(2009-2020年)》的規定,支持已公布的國家生豬核心育種場的建設,優先考慮其中育種基礎條件較好的育種場。
2.奶牛。根據《中國奶牛群體遺傳改良計劃(2008-2020年)》的規定,支持種子母牛場建設,每場存欄優秀種子母牛200頭以上,開展奶牛生產性能測定,參加種公牛后裔測定的優先考慮(與種公牛站簽訂種公牛后裔測定或種公牛培育的合作協議)。
3.肉牛。肉牛原種場單品種基礎母牛存欄200頭以上,已開展種牛生產性能測定工作(與種公牛站簽訂種公牛培育的合作協議),具備培育種牛的基礎條件和技術力量等。支持品種主要包括西門塔爾、夏洛萊和利木贊等引進品種,地方黃牛、水牛和牦牛品種,以及夏南牛等通過國家審定品種。
4.羊。肉種羊場特、一級基礎母羊400只以上,毛絨羊場特、一級基礎母羊800只以上,已開展種羊生產性能測定工作,具有培育種羊的基礎條件和技術力量等。肉羊支持方向為薩福克、特克賽爾、無角陶賽特、杜泊、德國肉用美利奴和波爾山羊等引進品種,以及具有一定市場占有率的地方優良品種和通過國家審定的培育品種。毛絨羊主要支持生產優勢區域的主導品種。
5.家禽。蛋種雞場基礎群存欄1萬套以上,具備3個以上的蛋用雞品系純系,目前至少形成1個配套系的供種能力,場內具備同時測定4個配套系的生產性能測定能力。肉雞種雞場需具備選育所需的育種素材和技術力量,育種舍飼養和環境控制條件達到國內先進水平。種水禽場基礎群存欄5000套以上,具備水禽新品種(系)選育能力。
6.其他畜種。其他畜禽主要涉及馬、驢、駱駝、兔、蜜蜂、特禽等,具體選項條件參照主要畜種執行,其中基礎母畜存欄100頭以上、基礎母兔存欄1000只以上。
(五)畜禽新品種培育選育場
選項條件:支持通過國家審定的新品種(配套系)。主要對象是通過國家畜禽新品種(配套系)審定的第一培育單位。
主要建設內容:標準化畜禽育種圈舍改擴建,育種生產性能測定、疫病監測凈化設備和其他必備儀器設備購置,以及必需的畜禽良種引進等。
投資規模:主要支持畜禽品種是豬和家禽,兼顧其他畜種,每個中央投資控制規模500萬元。
上述項目中央與地方財政投資比例分別為:東部地區1:0.5,中部地區1:0.2,西部地區1:0.1,不足部分由項目單位自籌解決。每個省的申報數量控制在7個以內,計劃單列市控制在2個以內。2011年已公示但未安排投資的項目,應在年度投資計劃申報文件中予以確認,占2013年各地項目申報數量指標,并報送可行性研究報告,部里將組織專家按照《養殖業“十二五”良種工程建設規劃》和2013年項目評審要求進行復核。對于不符合項目申報要求的畜種和擴繁場、良繁場和基地建設等類項目原則上不予支持。